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 > >正文

全球关注:鄱阳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呵护一湖清水

来源:金台资讯 发布时间:2023-05-22 18:01:55


(资料图片)

鄱阳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也是江西人民的“母亲湖”。湖内水产资源丰富,盛产银鱼、鳜鱼等10余种较高经济价值的鱼类,被人们誉为“生命湖泊”,约有313平方千米水域在鄱阳县范围内。近年来,鄱阳县检察院主动融入县域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守护鄱阳湖碧水长流贡献检察力量。

以专项行动,凝聚打击合力。该院牵头与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对非法捕捞行为保持高压态势。2023年以来,该院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10起非法捕捞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全链条打击捕捞、运输、销售非法渔获物等上下游犯罪。对多次实施非法捕捞,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或者生态环境的从严惩处,批准逮捕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11人,非法收购渔获物犯罪嫌疑人3人。

以公开听证,开展以案释法。今年以来,该院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中,邀请有关方面代表、听证员到湖区召开听证会5次,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警示,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遵纪守法的氛围,“不捕、不吃、不卖”鄱阳湖野生鱼的生态保护知识深入人心,从而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公益诉讼,促推生态修复。惩罚犯罪并不是唯一目的,让受损的水域生态重新恢复,才是检察办案的初衷。该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健全涉渔案件渔业资源损失评估以及补偿恢复制度。积极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涉渔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增殖放流活动6次,3000万余尾鱼苗在鄱阳湖安家。针对涉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县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3次,切实担负起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重任,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朱霞、姚卫东)

上一篇:

最新消息:抢在被父母遗忘前|相对论·蹲点记忆门诊

下一篇:

最后一页

x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