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今日正式启动
相信不少消费者都碰到过,在为老年人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因为超过了产品的承保年龄限制,或者健康状况不能满足核保条件等原因,很多商业健康险都无法购买。对于失能人群来讲,想要买到适合的长护险可能会更难。从今天(5月1日)起,根据银保监会的要求,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正式启动。那么,这项举措都适用于哪些消费人群?又是如何进行转换呢?
转换业务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自愿提出的申请,将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寿保险保单中的身故或满期给付等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转换方法转换为护理给付责任,分别设计了保单贴现法和精算等价法两种责任转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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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贴现法适用于已进入约定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在保单投保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在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合同变更申请及保险金折价给付申请后,保险公司就申请进行理赔核定,将原本在身故等保险责任发生时才能给付的保险金,通过保险金折价的方式提前给付给被保险人。
精算等价法适用于尚未进入约定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在保单投保人提出保险责任转换申请后,将寿险保单的部分保险责任转换为长期护理给付责任,为被保险人提供未来可能的长期护理保障。
银保监会表示,开展寿险与长护险转换业务试点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提升长期护理保险供给能力,缓解失能人群护理费用压力。
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健康险监管处处长宫瑞光:截止到2021年底我们国家60岁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了2.7亿人,其中失能的老年人达到了4500万人,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对于长期护理保障的需求是十分旺盛的,但是目前长期护理保障的供给存在很大不足,我们希望通过转换业务,充分利用存量的寿险准备金,转为提前给付的护理责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护理保障需求。
申请办理转换业务需要注意什么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各人身保险公司在转换业务运营体系、核保理赔约定、系统和流程改造等方面做好了试点准备工作,有需要的消费者,今天(5月1日)起就可以申请正式办理转换业务了。那么,消费者在办理此项业务时,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参与转换业务前,消费者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准确理解转换业务试点适用的保险产品、对应的保险责任、转换后的保险金额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转换业务试点涉及的保险公司核保等环节,消费者也应当积极配合,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健康险监管处处长宫瑞光: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我们这一次在转换业务过程中也设置了一个犹豫期,一般10天或者15天,如果投保人觉得转换之后不合适,也可以在犹豫期内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申请,这样把保单又重新恢复到寿险保单的原样。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